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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設立追訴期

為什麼設立追訴期

追訴期就是案件接受法院審理的有效期限。法院在決定是否受理相關案件是追訴期是他們最為看重的因素之一。所以追訴期顯得很重要。可是為什麼設立追訴期呢?設立追訴期的意義在哪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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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的追訴期有多久追訴期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刑法關於追訴時效,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①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②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③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④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中國刑法還規定,在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以後,逃避偵查或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