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延期審理的法律依據,律師 普法法律網 法律 6.54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申請延期開庭的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32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1、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2、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3、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4、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TAG標籤:法律依據 判決執行 訴訟仲裁 律師 審理 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