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行政強制執行的主體只能是行政機關

行政強制執行的主體只能是行政機關
行政強制執行的主體只能是行政機關
行政強制執行是指行政機關,原則上只有公安,國安,海關,工商,税務,加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強制執行權,但目前行政強制法把這個範圍抽象擴大了,有兩種情況: 一、違法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的強制拆除; 二、符合特定條件時對金錢給付義務的強制執行。 當出現上述兩種情況,並且符合一定條件時,廣泛的行政機關都有自行強制執行權,比如交通局拍賣扣押車輛抵繳罰款,國土局強制拆除違法建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