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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律師函解除合同

發律師函解除合同

合同終止,是指因發生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因為,合同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向將來消滅,並不溯及力,因此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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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解除合同律師函範文怎樣書寫?

解除合同律師函範文

中國XXXX市XX路9XX號

長XXXX1樓

郵編:X00XXX

電話:86-XX- XXX 00XX

傳真:86-2XX8479 XXX9 XXXX律 師 事 務 所 XXXXXX LAW

FIRMXXXXXXXX XXXXXX Tel:86-XX- XXX 00XX9 Fax: 86-2XX8479

XXX9

律 師 函

(2016)XX律函字第號

XX市XXXX有限公司:

北京市XXXXXX律師事務所接受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司”)的委託,指派XXX律師就解除委託人與貴司的《房屋租賃經營合同》事宜,出具本律師函:

2014年12月1日,XXXX公司與貴司就XXXX路XX號XX1號樓(位於XXXXX街區11號樓一、二層及地下室)房屋等事宜簽訂了《房屋租賃經營合同》。該合同第十條10.4(1)約定:乙方不按時支付或不足額支付租金、水電費、物業費超過15日,則視為單方面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以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