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要求財產分割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1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離婚可以要求分割什麼財產離婚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所以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進行分割。 TAG標籤:財產分割 婚姻家庭 財產 起訴 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