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責任人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9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建築工程工地負責人、安全第一責任人、安全直接責任人、項目安全責任人分別是哪些人1、建築工程工地負責人是該項目的項目經理;2、安全第一責任人分別為事故者或肇事者(直揣海編剿粧濟表汐勃摟接責任)、項目安全員(管理責任)、項目經理(領導責任);3、安全直接責任人為:(如違章則為)事故者或肇事者、(如不違章則為)項目安全員和項目經理;4、項目安全責任人為項目安全員和項目經理。雖然如此回答,對第二問也不是很確定,大家探討吧。 TAG標籤:治安管理 責任人 訴訟仲裁 食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