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交通事故協商賠款後對方不認賬怎麼辦

交通事故協商賠款後對方不認賬怎麼辦
交通事故協商賠款後對方不認賬怎麼辦
1、這種當事人不認賬,也就是翻供的情況很多,要具體分析,一種是因為公安機關的問題,一種是為了自己輕判。人民檢察院會審理的。
2、《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
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的,應當記錄在案,隨案移送,並在意見書中寫明有關情況。
第一百七十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移送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需要補充核實的,應當退回補充調查,必要時可以自行補充偵查。
對於移送的已採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對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動解除。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拘留後的十日以內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人民檢察院決定採取強制措施的期間不計入審查期限。
第一百七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時候,必須查明:
(一)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
(二)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三)是否屬於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無附帶民事訴訟;
(五)偵查活動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