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開庭啊,判拘役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2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拘役緩刑要不要坐牢了 刑法第73條規定,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 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如判緩刑,可以不在監獄服刑,但如緩刑期間違反法律規定,可收監執行。 TAG標籤:拘役 刑事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開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