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一般如何判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一般如何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TAG標籤:刑事辯護 裁定 判決 刑事處罰辯護 拒不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