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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書遺囑不是本人簽字

帶書遺囑不是本人簽字
不是本人簽字的代書遺囑有效嗎
代書遺囑的有效要件 在書寫代書遺囑時需要注意以下幾個要件: 1 .有兩個以上的現場見證人。首先,見證人必須始終在代書現場,此時需要保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完全見證了全過程。 另外以下幾種人不得作為見證人,(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2)繼承人、受遺贈人;(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因此為了將來不必要的麻煩在選擇見證人時最好選擇和自己無任何利益糾葛的街坊鄰居為佳。 2. 由見證人之一為代書人。見證人代書遺囑時最好由見證人手寫,以最大程度在後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對遺囑進行鑑定時內容的真實性。 並且在書寫代書遺囑時最好由另外一個鑑定人監督。 3. 遺囑上須標明年、月、日。在遺囑寫完之後,在落款處應該標明遺囑完成時的準確時間,以免將來如果出現數份遺囑時關於效力問題的不必要糾紛。 4. 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最後在代書內容全部完成時,最好由書寫遺囑的代書人之外的另外見證人向遺囑人通讀一遍, 遺囑人無異議時再在遺囑上簽名或者按手印, (如果遺囑人由於客觀原因不能簽名,也可以採取按手印的方式,但是最好不要用遺囑人蓋章的方式,以防造假) 。另外所有見證人的簽名也是必不可少的。 總之,在由見證人書寫代書遺囑時以上四個要件是必須具備的,缺一不可。關於細節方面應該儘量做到周全,以保證不僅在內容上符合遺囑人真意的, 同時即使在將來出現遺囑效力糾紛, 也不會因為形式和某些細節的瑕疵而影響遺囑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