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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糾紛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離婚糾紛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離婚糾紛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舉證責任的分配因爭議焦點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被告不同意離婚的,爭議焦點應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應由主張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告方負舉證責任。對現有家庭財產的性質,即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或者是他人的財產,雙方各執已見的,爭議焦點為爭議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原告(或者被告)個人財產,各方就各自主張負舉證責任。債務存在與否有爭議的,爭議焦點為原告或被告主張的債務事實是否成立,由主張債務成立者負舉證責任。雙方爭子女撫養權或都不想撫養孩子的,爭議焦點為離婚後的子女歸誰撫養,由各方負責各自對撫養子女有利或不利的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