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坡治理工程施工合同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7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未辦理工程施工許可證就開工怎樣處罰根據《建築法》第六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准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對不符合開工條件的責令停止施工,可以處以罰款。”據此,未辦理工程施工許可證就開工的,應由建築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如果不符合開工條件,還要責令停止施工,處以罰款,具體罰款的數額按你省的標準執行。 TAG標籤:合同 邊坡 工程施工 合同效力 合同事務 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