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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簽完合同簽完就後悔了是否可以不去

剛簽完合同簽完就後悔了是否可以不去
剛簽完合同簽完就後悔了是否可以不去
1、剛簽完就後悔了不可以不去。勞動者可以先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一致辦理辭職手續;用人單位駁回辭職申請的,勞動者應當提前30天遞交書面辭職申請,處於試用期的勞動者提前三天遞交方可辦理辭職手續。
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