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被派出所拘捕了親屬應該要怎樣做 普法法律網 法律 4.5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親人被派出所拘捕了親屬應該要怎樣做1.《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第二款:拘捕後,應當立即將被拘捕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出二十四小時。2.除不能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捕人的親屬。3.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捕人的親屬。同時,案件在偵查以及審判階段,為保證刑事訴訟流程的順手進行,在此期間,是不能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TAG標籤:親屬 派出所 強制措施 親人 刑事辯護 拘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