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羈押期限是多長為屆滿 普法法律網 法律 8.14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離婚案件一審的期限是多長(1)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2)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三個月。(3)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説,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TAG標籤:一審 強制措施 刑事辯護 期限 羈押 屆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