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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後消失該如何起訴

欠債後消失該如何起訴
欠債後消失該如何起訴

欠債不還玩消失,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該債務人,通過人民法院公告送達傳票和訴訟材料,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經公告送達後,債務人拒不到庭參加庭審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後,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採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當發現債務人失蹤的,在起訴前應當做好對債務人財產保全的準備措施,有利於實現債權人的債權。
此外,也可以由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後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十條
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民法典》第四十三條
財產代管人應當妥善管理失蹤人的財產,維護其財產權益。失蹤人所欠税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財產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財產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失蹤人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