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請婚假 普法法律網 法律 4.87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請婚假第三十八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晚婚的,婚假為十五日;晚育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方產假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為七日至十日。婚假、產假、照顧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晉升。規定不明確,由單位掌握 TAG標籤:工資福利 勞動糾紛 婚假 警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