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武器裝備罪判幾年 普法法律網 法律 6.8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破壞武器裝備罪判幾年一、破壞武器裝備罪的一般犯罪情節,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壞重要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條: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壞重要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TAG標籤:罪判 刑事辯護 武器裝備 刑事處罰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