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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債權逾訴訟時效抵押人是否有“解押權”

主債權逾訴訟時效抵押人是否有“解押權”
債權逾訴訟時效抵押人是否有“解押權”
可以解押的。
第一,抵押權消滅利於物盡其用,利於當事人保護。
第二,利於督促抵押權人行使權利,維護社會穩定。
第三,抵押權適用訴訟時效,不符合民法典定原則。
第四,抵押權因不受保護無法實現,結果等同消滅。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419條規定: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