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營業執照經營項目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3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私募基金公司的經營項目有哪些1、發放貸款。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5、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註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6、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7、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TAG標籤:經營項目 公司設立 私募 公司經營 基金 營業執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