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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的手續如何辦理

請教一下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的手續如何辦理
請教一下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的手續如何辦理
一、具備獲得傷殘等級的可能
一般受害人不知道什麼樣的傷情才能獲得傷殘等級,就需要查閲相關規定或是直接向交通事故專業律師諮詢。尤其是輕級別的交通事故,傷者往往很難判斷,如果沒有等級可能,而去鑑定,只會耗費精力與金錢。
二、把握鑑定時間
過早或是過晚的去進行鑑定都有可能沒有等級或是降低了等級,通常最佳的時間也是法定的鑑定時間為臨牀醫療終結後,但是有時候傷者情況多變,賠償需要結合客觀情況,也要結合各方的主觀情況併案件的發展來看。因此,可在專業律師的協助下選擇傷殘鑑定的時間。
三、向有利的鑑定機構申請
所謂有利的鑑定機構,事實上是那些可以得到或是提高傷殘級別的鑑定機構。因為雖然法定的鑑定標準一致,但是各個鑑定機構的規則或是鑑定人員的能力會有差異,一樣的傷情在有的鑑定機構可以有傷殘等級,或是有更高的傷殘等級,而在其他傷殘機構卻是沒有的。
四、獲得鑑定意見
在鑑定機構出具鑑定意見後,有傷殘等級的,就可以憑着此意見向相關賠償義務人索賠了。如果對鑑定意見不滿意,而事實上可以更好的,可以重新鑑定,或另行委託鑑定機構進行鑑定。
發生了交通事故致人員受傷,就需要進行傷殘鑑定,其中要清楚的知道傷殘鑑定需要準備的資料,從而加快走入理賠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