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質量員待遇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8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市政工程質量保修期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TAG標籤:待遇 市政工程 工程質量糾紛 建設工程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