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證據交換及舉證時效是多久 普法法律網 法律 8.98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民事訴訟證據交換及舉證時效是多久1、當事人向人民法院進行民事訴訟證據的交換及舉證的時效一般可以由雙方協商,並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2、人民法院指定舉證期限的,適用第一審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不得少於十五日,當事人提供新的證據的第二審案件不得少於十日。 TAG標籤:證據調查 訴訟仲裁 民事訴訟 舉證 證據 時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