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華縣再婚夫婦如何審批二胎
《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第十八條 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多生育子女的,屬於超生。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經鄉鎮、街道衞生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審批,可再生育: (一)因子女死亡無子女的,可再生育兩個子女; (二)因子女死亡只有一個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條件的情形。 按照前款規定對再生育子女的申請作出的批准,應當報上一級衞生和計劃生育
行政部門
備案。 夫妻一方為本省户籍,另一方為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户籍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