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期發現漏罪能否再判緩刑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2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緩刑期發現漏罪能否再判緩刑1、緩刑期發現漏罪不能再判緩刑。2、《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TAG標籤:緩刑 漏罪 再判 刑事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