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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訴訟法申請執行期限

新民事訴訟法申請執行期限
民事訴訟法施行後申請執行期限該如何計算?
申請執行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1、舊法已經廢止,如果沒有查封的,一律按照最新法律執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民事訴訟法>
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2、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3、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