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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精神賠償的範圍什麼

離婚精神賠償的範圍什麼
離婚精神賠償的範圍什麼
1、實施家庭暴力。夫妻一方 對另一方實施了家庭暴力並導致離婚,則行為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虐待是對受害人人身權益的嚴重侵犯,夫妻一方有虐待家庭成員的 行為,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虐待行為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同樣,夫妻一方有遺棄家庭成員行為的,無過錯方同樣有權請求損害賠償。3、這一規定,從法律上界定了離婚損害賠償包括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範圍,只有具備其中之一情形的,無過錯方才可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否則無過錯方不可要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