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保險合同有效應具備的條件不包括

保險合同有效應具備的條件不包括
在我國離婚保險合同有效嗎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保險金:


1、共同財產投保的,保險金為共同財產的。


2、個人財產在婚前投保,保險金為個人財產。


3、個人財產在婚後以共同財產投保,保險金為個人財產,但已繳納的保險費中有一半屬於對方。


離婚時仍處於有效期內的財產險


1、持法院生效判決或離婚協議離婚證,到保險公司變更或解除,分割已繳納費或退保後的費用。


2、家庭財產兩全保險,即發生事故獲得保險金,否則計息。對此採取協議、分割補償和解除合同分割儲金三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