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量刑標準細分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1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量刑標準細分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竊取、收買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TAG標籤:信用卡 刑事處罰辯護 細分 非法 量刑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