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滅國家機關證件罪的構成四要件有哪些?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3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毀滅國家機關證件罪的構成四要件有哪些?專業律師法律分析:毀滅國家機關證件罪的構成四要件為:1、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2、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3、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盜竊、搶奪或者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或印章的行為。4、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TAG標籤:國家機關 證件 刑事犯罪辯護 刑事辯護 毀滅 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