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遷户落户需要什麼材料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1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離婚遷户口需要什麼材料 户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係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1、《結婚證》; 2、《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3、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4、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TAG標籤:外地 婚姻家庭 遷户 家事糾紛 材料 落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