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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賠償舉證的範圍是是什麼

行政賠償舉證的範圍是是什麼
行政賠償舉證的範圍是是什麼
1、只有行政主體才享有行政權,才能實施行政行為,才能構成行政賠償。當然行政主體是由行政人員組成,行政行為是經行政人員作出。
2、因此,行政主體往往具體化為有關的行政人員。沒有行政主體,就不能構成行政賠償。
3、司法機關作為司法權主體,行政機關作為機關法人、行政人員作為公民等而引起的賠償,都不是行政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