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化型搶劫罪案例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5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攜帶凶器盜竊和轉化型搶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規定:“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即搶劫罪)的規定定罪處罰。”這就是你所説的轉化型搶劫罪,前提是三個罪,目的是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行為是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必須同時滿足這三個條件才是轉化型搶劫罪。攜帶凶器盜竊是盜竊罪的加重情節,跟轉化型搶劫罪沒有關係,因為不滿足目的條件和行為條件。 TAG標籤:搶劫罪 轉化 刑事案例 刑事辯護 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