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確認之訴訴訟費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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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之訴訴訟費標準
案件受理費
離婚案件
每件50元至300元
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
每件100元至500元
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其他非財產案件
每件50元至100元
勞動爭議案件
每件10元
每件500元至1000元
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準交納
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
每件交納100元
其他行政案件
每件交納50元
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不成立的
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財產案件收費(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右側按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不超過1萬元的部分
每件交納50元;
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
按照2.5%交納
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
按照2%交納
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
按照1.5%交納
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
按照1%交納
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9%交納
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8%交納
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7%交納
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6%交納
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
按照0.5%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