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產假條例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1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江蘇省產假新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TAG標籤:江蘇省 結婚 婚姻家庭 產假 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