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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人員可以經商辦企業嗎

事業單位人員可以經商辦企業嗎
事業單位人員可以經商辦企業嗎
事業單位人員不可以經商辦企業。因為事業單位人員可能會利用職務之便,進行不正當的交易。公務員也不能夠經商辦企業。用公款旅遊或者變相用公款旅遊的,會受到處分。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貪污、索賄、受賄、行賄、介紹賄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三)在公務活動或者工作中接受禮金、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內幕信息謀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遊或者變相用公款旅遊的;
(六)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
(七)其他違反廉潔從業紀律的行為。
有前款第(一)項規定行為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