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直接走嗎,試用期辭職不批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1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試用期辭職不批,可以直接走嗎1、勞動者在試用期辭職,如果採取協商一致的解約辦法,則單位不批不可以直接走;如果提前三日通知單位,即使單位不批,在三日後可以走;如果是依法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則可以立即走。 2、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TAG標籤:試用期 辭職 勞動合同 不批 勞動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