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可以追討過去的贍養費嗎
當事人可以追討過去的贍養費,贍養費是不存在訴訟時效問題的,所以在不給付贍養費的情況下,老人是可以對以前的贍養費進行主張的。
贍養費是子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費用,即
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的費用幫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
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
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 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