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犯罪的司法規定有哪些內容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9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有關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犯罪的司法規定有哪些內容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並且具有徇私的目的。即明知自己違反土地管理法規,在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但為了徇私而仍決意為之。過失不能構成本罪。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過失低價出讓國有土地的,即使構成犯罪,也不是本罪,而是玩忽職守罪。雖然出於故意,但不是為了徇私,也不能以本罪論處,構成犯罪的,應是濫用職權罪。 TAG標籤:出讓 司法 國有土地 使用權 刑法法規 低價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