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訴訟的保全程序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1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證據保全程序證據保全程序:1、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採取證據保全措施的,也可以依職權主動進行。當事人依據該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的,不得遲於舉證期限屆滿前7日。2、當事人申請保全證據的,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是否准許證據保全。3、保全證據的方法,可根據證據的不同形式,採取不同的措施。人民法院在進行證據保全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或者訴訟代理人到場。4、保全證據的材料,由人民法院存卷保管,以備將來使用。 TAG標籤:證據 保全 訴訟仲裁 訴訟 訴訟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