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如何處理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3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非法製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如何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TAG標籤:商標 非法 銷售 知識產權 註冊商標 標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