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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羈押期限37

刑事拘留的羈押期限37
刑事拘留37天怎麼計算拘留期限

公安機關拘留嫌疑人的次日為第一天,然後計算30天;檢察院收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申請書》後的次日為第一天,然後計算7天。具體的規定是;


1、公安機關拘留嫌疑人後應當在3天內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檢察院應當在7天內作出決定,一共就是10天;


2、特殊情況下,公安機關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4天,加上原本的3天共為7天,再加上檢察院的7天決定時間,一共就是14天;


3、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天,加上檢察院的7天決定時間,一共就是3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