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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直系親屬股份轉讓

關於直系親屬股份轉讓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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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親屬股份轉讓

你好,關於直系親屬股份轉讓有何規定有如下的回答第一,營業税。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税問題的通知》(財税〔2021〕191號)“股權轉讓行為不徵收營業税”的規定,老李的股權贈與行為免税。

第二,個人所得税。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國税函〔2021〕285號)規定,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後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税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税務機關辦理納税(扣繳)申報,並持税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税完税憑證或免税、不徵税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對於上述規定,老李有疑問:直系親屬之間的股權贈與是否繳個税?對於直系親屬間的股權贈與是否繳個税,國務院財税部門尚無明確規定,因此無需納個税。但同屬于贈與行為的房屋贈與卻有明確規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税問題的通知》(財税〔2021〕78號)規定,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或者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對於當事雙方免徵個人所得税。

儘管直系親屬間股權贈與不需要繳個税,但納税人也需要注意部分地方税務機關的徵管規定。比如河北省地方税務局《轉發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冀地税函〔2021〕119號)對無償轉讓股權行為作出了規定。對於繼承、遺產處分、直系親屬之間無償贈予股權的情況,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税。納税人需要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贈與人和受贈人親屬關係的公證書、撫養關係或贍養關係公證書(或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撫養關係或贍養關係證明)、《繼承公證書》等相關證明,並填寫提交《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税務部門應認真審核並留存複印件。這裏直系親屬主要是指配偶、父母、子女、養父母、養子女、繼父母、繼子女、兄弟姐妹、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近親屬。

第三,印花税。依據《印花税暫行條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税的納税義務人,應當繳納印花税。簽訂股權轉讓書據應按“產權轉移書據”貼花,税率為0.5%。。所以,老李父子在這一贈與過程中以股權面值為計税依據,按照0.5%。的税率計算繳納印花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