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行政複議材料 普法法律網 法律 6.22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行政複議補充材料二、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行政複議,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行政複議申請書一式兩份(被申請人為兩個以上的,每增加一個,相應增加一份); (二)申請人是法人的,應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出示原件當場核對)、法定代表人證明書;申請人是其他組織的,應提交有關單位批准該組織成立的文件、主要負責人證明書; (三)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文書(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製作法律文書或未送達法律文書的,申請人應提交證明具體行政行為存在的有關材料); TAG標籤:訴訟仲裁 行政複議 材料 福州 辦案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