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乾制的物業費是否應公示收支明細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0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包乾制的物業費是否應公示收支明細要公示收支明細。物業服務人應當定期將服務的事項、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履行情況,以及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等以合理方式向業主公開並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 TAG標籤:物業費 房產糾紛 物業糾紛 收支 明細 包乾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