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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的合同違約金計税

收取的合同違約金計税
個人違約金計税公式是什麼

應納税所得額=個人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違約金、補償金、賠償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項合計數-原實際出資額(投入額)及相關税費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終止投資經營收回款項徵收個人所得税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1年41號公告)第一條規定,個人因各種原因終止投資、聯營、經營合作等行為,從被投資企業或合作項目、被投資企業的其他投資者以及合作項目的經營合作人取得股權轉讓收入、違約金、補償金、賠償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項等,均屬於個人所得税應税收入,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