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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不明確離婚協議書

條款不明確離婚協議書
合同條款不明確時應如何履行
如果合同履行地點不明確,有以下規定:1、當事人對合同內容的約定應當明確、具體,以便於合同履行;但實踐中由於種種原因,欠缺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條款約定不明的情況經常發生,因此需要對合同進行補充。合同法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2、當事人在合同中對質量、價款、履行地點、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費用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既不能通過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依照《合同法》第62條規定,可以適用下列規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的如果是給付貨幣,在接受給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