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不跟員工籤合同嗎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公司不跟員工籤合同應該怎麼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主要有兩種:
(1)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但是用人單位故意不簽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