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離婚手續地點要求去哪?需要帶什麼證明?
天津離婚手續地點要求 當事人自願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二、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1、雙方
户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
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證明書; 4、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
子女撫養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
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議內容應有利於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