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從哪些方面審查案件證據的真實性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1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可以從哪些方面審查案件證據的真實性證據必須具有真實性,虛假的、捏造的證據不得作為定案的依據。根據有關規定,法庭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從以下方面審查證據的真實性:1、證據形成的原因;2、發現證據時的客觀環境;3、證據是否為原件、原物,複製件、複製品與原件、原物是否相符;4、提供證據的人或者證人與當事人是否具有利害關係;5、影響證據真實性的其他因素。 TAG標籤:哪些方面 證據調查 案件 審查 真實性 訴訟仲裁 證據 #